财政税收审计
财政管理
��【全市财政总收入】 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96840万元,为预算的81.3%,下降3.1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3615万元,为预算的80.79%,下降9.8%;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50376万元,为预算的79.7%,下降9.39%;基金收入完成183335万元,为预算的87.8%,增长24.56%;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44766万元,为计划的75.92%,下降13.87%;上划省级共享税完成64748万元,为计划的74.63%,下降11.59%。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62158万元,为预算的74.38%,下降12.56%;非税收入完成91457万元,为预算的95.34%,下降4.46%。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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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财政总支出】 2008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完成3416401万元,为预算的98.81%,增长256.8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44255万元,为预算的99.78%,增长287.36%;基金支出完成272146万元,为预算的88.88%,基金滚存结余340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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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总收入】 2008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37765万元,为预算的76.65%,下降8.03%。其中: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2314万元,为预算的76.35%,下降15.61%;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58574万元,为预算的84.89%,下降8.27%;上划中央所得税完成20013万元,为计划的74.87%,下降16.24%;上划省级共享税完成21700万元,为计划的72.52%,下降18.69%;基金收入完成125164万元,为预算的74.55%,增长4.54%。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56545万元,为预算的69.38%,下降21.51%;非税收入完成55769万元,为预算的85.01%,下降8.66%。财政经常性收入下降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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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总支出】 2008年,市级地方财政总支出完成464009万元,为预算的88.21%,增长60.15%。其中:市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20261万元,为预算的91.09%,增长56.94%;市级基金支出完成143748万元,完成预算的82.41%,基金滚存结余30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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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累计净结余为赤字60665万元,其中当年赤字59426万元,上年累计赤字1239万元。当年新增赤字主要原因是由于地震灾害造成全市财政收入短收,抗震救灾支出增加所致。
��市级累计净结余为赤字31926万元,其中当年赤字27012万元,上年累计赤字49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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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75384万元,为预算的96.37%,增长69.05%;教育支出162280万元,为预算的93.58%,增长17.79%;科技支出17186万元,为预算的94.98%,同口径增长45.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931万元,为预算的97.72%,增长17.46%;公共安全支出61411万元,为预算的99.01%,增长25.6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055万元,为预算的93.69%,增长7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181万元,为预算的98.62%,增长232.44%;医疗卫生支出85348万元,为预算的98.6%,增长97.2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1626017万元。
��市级农林水事务支出30750万元,为预算的82.31%,增长41.41%;教育支出14822万元,为预算的58.72%,增长7.27%;科技支出8153万元,为预算的89.98%,同口径增加1.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11万元,为预算的90%,增长18.86%;公共安全支出23302万元,为预算的97.44%,增长30.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62万元,为预算的84.17%,增长5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16万元,为预算的89.8%,增长60.21%;医疗卫生支出12860万元,为预算的91.37%,增长73.7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4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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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筹集情况】 全年各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2734058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2694190万元;市财政安排5860万元;县市区财政安排34008万元。就资金使用情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救灾应急资金53059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抢修补助73385万元、兑付到个人的生活救济补助345310万元、灾区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资金6110万元、 汶川特大地震伤员救治费10011万元、重灾区公共卫生及群众医疗补助6043万元、抗震救灾综合专项资金89734万元等;二是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143033万元。其中:农房重建补助资金980680万元、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429314万元、灾后恢复重建基金642487万元、中小学校舍加固和设备重置资金70721万元、防灾减灾19831万元;三是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60432万元。市级非定向捐赠收入2.06亿元,按规定全额缴入市级金库,全部用于农房重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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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市区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全年对县市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为101912万元,较上年增长29.89%。下达各项专项拨款补助2274645万元,较上年增长11.31倍,主要用于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生产、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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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增收节支】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2008年财政严重短收,支出大量增加,收支平衡难度极大。为了缩小收支平衡的差距,减轻绵阳发展的包袱,财政部门及时对影响财政收入的各种因素进行详细调查和测算,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增收节支措施。在收入方面,严格执行征收政策,积极组织各种收入入库,做到应收尽收。在支出方面,压缩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的10%,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车辆购置费等支出,取消或削减未执行的专项支出预算。同时,积极向上级财政汇报绵阳市的困难,争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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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救灾资金保障】 地震灾害发生后,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作用,做抗震救灾的坚强后盾。一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各级财政除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调剂资金支持抗震救灾外,还认真研究上级出台的各项政策,仔细核实全市灾情基础数据,详细测算资金需求量,并结合绵阳市受灾面积大、极重灾县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等特点,及时向上级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事项。截至12月底,上级财政下达绵阳市抗震救灾资金达269.4亿元。二是确保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各级财政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紧急开通抗震救灾资金拨付“快速通道”,实行“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稳定作分配”的应急保障模式,确保各项应急抢险资金及时拨付,全市各地没有出现资金保障不及时影响救灾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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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涉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大力支持农业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下达堰塞湖抢险治理、震损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救灾等资金,确保涉农各项抢险和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贯彻落实各种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种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向农民群众发放粮食直补等补贴2.5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积极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农村户用沼气池、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业增产增收。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继续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在8个县市区15个项目区立项实施,改造中低产田7.22万亩。积极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保险面积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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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优先保障教育发展。认真落实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积极筹集配套资金,进一步扩大资助学生范围,加大资助工作力度,提高学校公用经费和校舍改造的保障程度。大力支持学校的灾后重建,优先将中央教育恢复重建资金7.07亿元下达到项目,确保学校恢复重建的优先开展。
��大力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市所有县市区推行,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补偿标准、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全市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进一步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救灾方面的作用,全力保证伤员救治、灾民基本生活和恢复重建的资金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
��加大对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县级公、检、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并逐步落实县级司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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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不走样,全市财政部门把抗震救灾资金监督管理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绵阳市抗震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加强救灾资金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公开各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和补助范围、标准,并且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严格资金分配、使用程序。严格按照救灾用途分配资金,严禁擅自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成检查组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马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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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
��【国税系统抗震救灾概况】 汶川特大地震给绵阳市国税系统造成极为严重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共有17人死亡或失踪(其中在职职工12人,退休干部5人),遗属死亡1人,人员受伤28人;全市国税系统直接财产损失约1.5亿元,经济税源损失8.9亿元。地震发生后,市国税局先后组织4批19人(次)的救援组前往北川县城协助救援部队搜救被埋的国税干部职工及家属,先后成功营救3人;及时为各受灾单位配送各类救灾物资11批次72种,累计安排救灾资金1079万元,转移安置受灾职工及家属1142人。同时严格监管救灾款物,抓好接收、登记、分配、发放、监督等各环节工作。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迅速恢复办公场所和税收基础业务,积极开展税源调查,抓好灾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落实。对全市系统受损建筑用房统一进行检测鉴定。抓紧建好活动板房及其配套设施,有效解决所有受灾职工过渡房安置问题。全市国税系统有1人荣获“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称号,9个单位和31人被总局记功,10个单位被各级地方党委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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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入库税收24.98亿元】 全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290777 万元,剔除海关代征,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249784万元,比上年减收15701万元,下降5.91%,完成调整后年度税收收入计划的101.2%。其中:入库国内“两税”收入199288万元,比上年减收18287万元,下降8.4%;办理出口退税23412万元,同比减少45万元,下降0.19%;组织车购税收入22572.7万元,办理征税车辆56195辆,完成全年任务的128.4%,超收4989.8万元,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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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灾后重建税收政策】 5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文),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进出口税收以及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适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其他税收政策作出明确规定。7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下发《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文),提出5个方面的灾后恢复重建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二是减轻个人税负;三是支持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物等恢复重建;四是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五是促进就业。市国税局对这些政策措施的贯彻进行认真宣传、调查摸底,确保落实到位。据统计,全市执行“5・12”地震灾害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7350万元,审批同意企业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金额38914万元。一般纳税人共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2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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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征管】 一是全面启动征管“一体化”建设,定期召开征管业务统筹例会,下发工作任务书,实施“工单”管理,既促进部门协作,整合征管资源,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二是推进行业税源精细管理,对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电力供应、通用设备制造等8个行业实施重点管理,初步建立2个管理模型或办法。三是开展纳税评估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对8个行业、45户企业进行重点评估,评估补税8万余元。四是加大税收检查力度,开展对4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参与查办“临江税案”,查补入库收入1485万元,无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五是积极推行电子申报和远程认证,推广应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六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全市审核审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37户,审批金额8219万元,审批所得税各类减免税企业80户,减免金额2844万元。七是发挥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系统功能,核实异常发票1714份,补税18万元。八是抓好涉外税收管理,修订完善《全面监控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对外支付税务凭证管理工作规程,开展“走出去”企业调查,促进了国际税收管理。九是开展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发现违章发票1397份,查补税款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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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税务队伍素质】 一是积极开展干部能力培训,狠抓在岗培训和业务讲学。在全省国税系统优秀县(市、区)局长和百名标兵评选中,绵阳市共有1人被评为 “优秀县(市、区)局长”,6人被评为“百名标兵”。二是切实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活动,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管户和走访纳税人活动,实地了解企业受灾情况和需求,摸清税情,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开展局长接访活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共参加接访日211次,累计接待干部职工和纳税人890人(次),上级机关干部下访223次,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三是在全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全员排查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严格问责追究”的风险管理活动。从税收基础业务8个方面排查出80个风险提示点,制定对应的70多条防范措施;从税务稽查四大环节排查出64个风险点,制定86条防范措施。四是全面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考核子系统,建立健全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内部监控和考核机制。全市执法平均正确率由2月份的81.51%上升到10月份的99.84%,执法过错数则从4965条大幅下降到42条,存在过错的单位由11个下降到8个。 (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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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
��【完成地税收入目标】 2008年,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入库地方各项收入247059万元,完成目标计划的104%。其中:省级税收收入65632万元,完成目标计划的100.9%;组织市县级收入216666万元,市本级收入84929万元。汶川特大地震严重影响全市地税收入,改变收入的预期发展趋势。2008年前4个月,全市地税系统入库地方各项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34.9%,实现目标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保持一致。而据震后经济税源调查统计,全市缴纳地方税收总额同比减少超过100万元的企业达131户,致使全市税收收入急剧下滑。因震灾造成全市2008年地税税源减少7亿元、落实灾后重建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地方各税近3亿元的严峻形势下,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进一步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在贯彻落实灾后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严格依法治税,扎实抓好税收调查工作,完善收入考核机制,强化收入目标考核,确保了地税收入目标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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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损失情况】 汶川特大地震给全市地税系统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全系统干部职工死亡、失踪43人,职工家属死亡、失踪53人,地震孤儿9名,单亲家庭孩子23名,财产损失1.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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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税收政策宣传】 为广泛宣传灾后税收优惠政策,市地税局于5月下旬和11月中、下旬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绵阳市党政网,集中进行广泛宣传,印制宣传资料8万份(本),组织税收管理员上门逐户送达签收;召开全系统贯彻落实灾后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分行业、分类型为3000余户企业4200余纳税人进行宣讲辅导;局领导深入部分大中型企业座谈,了解企业受灾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征管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加强灾后税收优惠政策调研,为上级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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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税不断规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及时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安排和“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选派8名干部参加省局、省人事厅举办的干部培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对55名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开展税收法制专题业务培训;采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严格把关,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审查县级局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4份,针对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市委、市政府2007年度出台的涉税文件进行清理,对3份文件报请修改;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拟出台的15份涉税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三是把畅通救济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3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因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而结案。四是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层层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机构、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所,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书,逗硬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五是组织开展对市局一分局等5个单位2008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抽查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33%。六是认真做好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重点评查税务行政处罚案卷26个,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案卷23个,适用简易处罚程序案卷3个。七是对房地产、证券业、中介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高收入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查补地方各税2762.88万元,加收滞纳金905.08万元,罚款454.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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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 加强发票稽核和检查工作。设立专(兼)职发票稽核员,并加强过错责任追究;3月1日~4月30日开展发票交叉检查;4月1日~8月15日集中开展税收票证检查,确保税收票证和税款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发票管理。推进与国税部门代征城建税和“三税”信息比对工作。10月22日,国税部门向江油市含增玖顺木器加工厂开出第一份代征税票,代征增值税附加567.6元,标志着此项工作正式启动。继续大力推行即开型有奖发票活动,配售有奖发票2033万份,兑付奖金664万元。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调动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规范办理减免税缓缴工作,为460户(次)纳税人办理缓缴税款3.07亿元,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9.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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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各税种及基金管理】 强化税源监控和申报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全力做好企业所得税工作,入库企业所得税18295万元。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截至申报日,全市共有1483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进行申报,完成省局任务的195%,补缴税款340万元,受到省局通报表彰。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深入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征收入库个人所得税36715万元。认真贯彻落实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区划内平均税额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全面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入库契税18510万元。深入贯彻车船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车船税代收代缴专项检查,入库车船税4223万元,同比增长326.6%。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全市土地应税面积4033万平方米,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1850万余元,免征税额2530万余元。加强“两项教育附加”征管,抓好社保“四费”征收工作,做好农网还贷资金、残保金、工会经费征集工作,优化费源管理,进一步拓展基金征收领域。 (游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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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概况】 2008年,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661项,查出违规金额8.0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28亿元;收缴财政850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000万元;审减工程投资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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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审计】 抗震救灾期间,共审计绵阳市及北川羌族自治县、 平武、安县三个极重灾县和重灾市江油市的抗震救灾指挥部、财政、民政、粮食、卫生、组织部等216个部门和单位;抽查乡镇45个、村组39个、灾民1140人。发现各种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17个,向各级被审计单位制发审计建议书46份,提出审计建议129条,市领导在审计建议函上作出批示37人(次)。审计收缴财政298万元,促进归垫资金及调整会计账目715万元;审减部分医院多申报地震伤员救治费用680万元,清退3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2175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4399万元。有关部门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及处理5人,写出检讨4份,促进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救灾资金和物资规章制度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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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 全市审计机关以推动财政职能转变和促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认真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全年共完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2项,审计查出各类违法违规资金18641万元,审计处理收缴财政790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4万元。全市10个审计局,除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梓潼3个县由于地震原因未能公告外,其他各局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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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 全年共审计农业与资源环保资金7354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53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50万元,调账1049万元,其他处理134万元。对在三台县团结水库管理局大坝除险加固工程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的相关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移交,涉案人员中3人因另案已开除党籍并依法处理, 2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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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全年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504项,送审金额34.92亿元,审定金额33.56亿元,审减1.36亿元,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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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金融审计】 对11个企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1亿元和国家应享有的权益1.2亿元。对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党政机关贷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向市政府提交了综合审计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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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全市审计机关把经责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全年召开10次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共完成经责审计项目55项,涉及党政领导60人。其中:市本级15项,县市区40项。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3940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4610万元。审计发现问题承担个人责任1万元,直接领导责任4561万元,分管领导责任12885万元,一般领导责任76568万元。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金额3246万元,罚款11万元,应自行纠正66697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1件,涉及金额107万元。
��(梁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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